加拿大服装制造业概况、面临的国际贸易环境及应对措施

发布日期:2003-12-06 04:40:00来源:作者:
一、 加拿大服装制造业概况

(一)加拿大服装工业现状

早在19世纪中期,加拿大就在一些城市开始了大规模的服装生产,主要是因为这些城市能够提供半熟练的技术工人和大的消费市场。就象纺织行业一样,服装行业起初的发展是缓慢的,但如今这个产业已经成为能够向国内外市场提供各种稳定供应的产业,从地域上看,服装生产商主要集中在魁北克省和安大略省,其中魁北克集中了55%,安大略省集中了26%,其次是曼尼托巴省、卑诗省等其它省份。
根据北美工业分类(NAICS),服装业在美加都被归入315类。

服装制造业在全加拿大制造行业中排名第十,它占加拿大国内生产总值的2%,占制造业投资的0.4%,就业人员占加拿大制造业就业人员总数的4.4%。加拿大服装制造业中75%的制造商生产规模较小,其雇员都在50人以下,他们的产量占加拿大服装制造业总产量的三分之一。
2002年加拿大的服装制造业中共有3900多家服装制造厂集中在蒙特利尔、多伦多、温尼伯和温哥华,这些公司共雇佣了工人9.3万多名,年服装生产产值近70亿加币,其中42.3%是出口到美国市场的,它为总需求量99亿加元的国内市场提供了40.6%的产品。
2002年,加拿大服装制造业的总产量比2001年下降了5.6%,而比1996年上升了37.0%,从49亿加元上升到了70亿加元。在这6年间,女装产量上升了11.9%,婴儿装上升了9.9%,男装和男童装的产量下降了0.8%。随着微胶囊技术的出现,出现了新型调温材料、香料能织入布中、以及将化妆品和医疗保健材料加入布中等高新技术,这些技术的出现,使得服装生产商参与全球竞争的能力有所提高。
整体来看,服装制造业主要依赖于女性(在有些部门女性的比例高达94%),以及受教育程度比较低的移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较低的移民劳动力占整个行业的72%)。该行业对于新移民来说,是一个跳板,一旦这些新移民的语言和工作技能得到了提高,他们就会去寻找更高薪水的工作,另一轮新移民就会接替他们的工作。

(二)加拿大国内服装需求量和结构特点

由于潜移默化的人口、生活方式、收入和价格的变化,使得整体消费者的需求和服装消费者的支出都呈现了变化。加拿大服装市场2002年总供应量达到了98亿加元,比2001年略降低了1.3个百分点,其中国内供应量为37亿加元,进口额为61亿加元。在1996年至2002年的6年里,市场显著上升了47个百分点,从1996年的67亿加元上升到了2002年的98亿加元。
加拿大本土的服装制造商在国内市场的份额持续减少,2002年加拿大本土的制造商在国内市场的份额为49.4%,2002年比1996年减少了23.3%。外国进口产品的份额不断增加,2002年进口服装产品的份额为62.1%,2002年比1996年增加了22.7%。
2002年的进口服装占市场份额的62.1%,从1996年的34亿加元上升到了2002年的61亿加元,上涨幅度达到84.9%。在这6年里,男装和男童装的进口额从12亿加元上升到了17亿加元,女装和女童装进口额从13亿加元上涨到了24亿加元。
虽然加拿大的本土服装制造商不断丢失市场份额,但加拿大服装出口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这种局面。作为加拿大第十大加工产业,加拿大的男式裁制布匹、外套、毛皮制品和童装等的出口非常有名。
在2002年,加拿大服装的45.3%用于出口,比2001年提高了7.1%,比6年前提高了35.2%。在1996年到2002年期间,服装出口额提高了84.9%,从16亿加元上升到了31亿加元。美国市场仍然是加拿大服装出口最主要的市场,加拿大对美国服装出口占加拿大服装出口总额的96%,达29.3亿加元,占加拿大服装总产量的43.3%。中国在加拿大服装出口中排名第六位,为875.2万加元(其中加拿大出口到香港的服装为504.7万加元)。
2002年加拿大服装进口额达60.85亿加元。中国一直是加拿大服装进口的首选地,2002年加拿大从中国进口了22.94亿加元的服装(其中,加拿大从香港进口服装3.93亿加元),占加拿大服装进口总额的37.69%,比2001年上升了2.73%。美国一直处于加拿大服装采购市场的第二位,2002年加拿大从美国进口服装6.71亿加元,占加拿大服装进口总额的11%。
由于加拿大从中国、香港地区、印度和韩国等低收入国家和地区的服装进口,加拿大在服装进出口方面一直呈现逆差。据加拿大统计局资料表明,2002年,加累计纺织品贸易逆差达到了30亿加元,比上年提高了2.7%,比1996年提高了76.1%,其中中国和香港地区占了70%(21亿加元)。

(三)服装制造业的区域中心

加拿大服装工业目前发展状况良好,在全国有四个服装制造中心:蒙特利尔、多伦多、温尼伯、温哥华。自1988年加美自由贸易协定(FTA)和相关的协议、1994年北美自由贸易协议(NAFTA)开始执行以来,加拿大在服装出口中受益非浅,加出口到美国的服装在几年内增加了五倍多,目前还在继续增加。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将继续鼓励加拿大工业的增长和发展,推动和扩大持续不变的出口市场。
根据时尚杂志报道,在加拿大有大约537家服装设计商。

1. 魁北克省——蒙特利尔
魁北克省的蒙特利尔市是加拿大最大的时装中心,拥有48,600名服装加工工人,占全加拿大服装加工劳动力的55.1%。Chabanel街和Bonaventure广场是蒙特利尔时装业的橱窗展示中心。
知名的蒙特利尔服装品牌有:BodyBag by Jude. C'est pas Grave. Deux par Deux. DUBUC- Mode de Vie par Philippe Dubuc. Envers par Yves Jean Lacasse. Grand'Heur 5'8''+ par Hélène Genest. Haricanna . Ike and Dean. l n'y a que Deux. Justina McCaffrey. Kamkyl. La Mère Michèle. Lili-les-Bains. Lola en Solo. LÙK par Luc La Roche. Luscious. Magique Society. MAÏA Collections. Marisa Minicucci. MUSE par Christian Chenail. Nadya Toto. Nevik. Parasuco. Rudsak. Shan. Sheila Dassin. Veronique Miljkovitch. YSO. Zuki.
在蒙特利尔设立的服装组织和机构:
1.) 蒙特利尔时装网络(Montreal Fashion Network)是一个蒙特利尔服装业的主要贸易协会的结合体。它的使命是促进魁北克的服装业在全国和国际市场的发展,使蒙特利尔置身于国际时装潮流中,并成为加拿大的服装中心。
(详见www.montrealfashionnetwork.com)
2. ) 马丁尼时装基金会(Matinee Fashion Foundation)是1992年建立的,从那时开始已经提供了近400万财政资金,用于男装和女装设计的职业培训项目。
Matinee Fashion Foundation,
855 Irene Street
Montréal, QC H4C 2P2
514-932-1232 (Tel).
514-932-3993 (Fax).
Mme Myrna Bookman, Executive Director.

2. 安大略省——多伦多
安大略省是加拿大第二大时装中心,拥有25,000个服装加工雇佣劳动力,占全加拿大服装加工雇佣劳动力的28%。安大略省的服装加工厂大多位于多伦多市,在多伦多共有780个服装加工厂,1.7万多名工人,多伦多市内的国王—思巴戴娜地区是时装区。
多伦多的成衣品牌有:Lida Baday, Brian Bailey, Dominic Bellissimo, Marilyn Brooks, Mimi Bizjak, Stephen Caras, Joeffer Caoc for Misura, Sunny Choi, Wayne Clark, Judy Cornish and Joyce Gunhouse for Comrags, David Dixon, Jim Searle and Chris Tyrell for Hoax Couture, Paula Lishman, Linda Lundstrom, Mariola Mayer, Ross Mayer, Pat McDonagh, Franco Mirabelli, Crystal Siemens, Alfred Sung, and James Yunker. Internationally successful Toronto-based manufacturers/ retailers include Club Monaco, M.A.C., and Roots.
在多伦多设立的服装组织和机构:
1.) 多伦多时装孵化器(TFI) http://fashionincubator.on.ca 是为时装设计商发展的初始阶段提供全面支持和服务的,以促进时装设计知名。多伦多时装孵化器是一个非盈利的小商业中心,它的宗旨是激活企业,鼓励小企业的发展。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这为社会增加了商业和就业机会。多伦多时装孵化器提供共享的生产设施、工作室租赁、研讨会等服务,提供机会帮助时装企业提高自己的创业和生意技巧。
2.) 加拿大时装设理事会(FDCC) www.torontofashionweek.ca 为加拿大时装设计商提供了一个场所。举例来说:时装周,以独特的方式展示他们的作品,并允许新闻媒体、采购商、贵宾与服装设计商聚集在一起,欣赏和探讨加拿大高品质的服装设计。加拿大时装理事会期望在加拿大为时装设计界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支持体系。总而言之,加拿大时装理事会目标是建立一个非常有活力的加拿大时装业,并把加拿大时装推向世界。

3. 曼尼托巴省——温尼伯
曼尼托巴省的温尼伯市以加拿大的“外套首都”著称,并且以品质高、时尚前卫、时尚购物世界闻名,它90%的服装销往曼尼托巴省以外的地区。加拿大两个最大的服装制造企业:Western Glove Works Limited 和Nygard International 的公司总部都设在温尼伯市。
在温尼伯设立的服装业组织是:曼尼托巴时装协会。www.apparel-maintoba.org

4. 卑诗省——温哥华
卑诗省温哥市华著名的服装企业包括:Arabesque Design Ltd (Patricia Fieldwalker). Mr Jax. T.A.G. the Apparel Group Ltd (Mr Ron Leal). (Feizal) Virani.
在温哥华设立的服装业组织是:卑诗服装(ABC) www.apparel-bc.org

(四)服装制造业投资情况及相关法规

加拿大服装业对国内外投资不多,绝大多数的服装企业是加拿大本地的公司,外国公司(主要是被美国的大型跨国公司控制)只占总数的2%。这些外国公司集中生产大量的固定的和标准化的产品,如牛仔裤和内衣等。随着服装制造业的不断发展,在服装生产的某些步骤中采用了先进的计算机辅助技术,比如设计、花样制作、贴标签、自动裁剪等。进入加拿大服装行业的壁垒很低,市场分割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
2001年,加拿大服装业在购买优质机械设备和厂房方面总支出了1.38亿加元,其中69%的支出都发生在裁剪和缝纫公司,但总的支出和以前5年的平均水平(1.65亿加元)相比,还算低的。
从1996年开始,加拿大纺织工业每年向少数的规模较大的纺织公司投入约4亿加元,用于改造纺织机械工艺、商业设备、建筑等。历史上,加拿大主要的纺织工业吸引了大批外国投资者,也有少部分外国投资者投资于其它纺织品。加拿大服装业每年投资1亿加元,用于建造厂房、机械及设备。

加拿大投资法规可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 投资加拿大法案
2. 合伙投资法案
3. 融资渠道

1. 加拿大投资法案
(http://laws.justice.gc.ca/en/I-21.8/)
加拿大投资法案鼓励非加拿大公民在加拿大进行投资,以期为加拿大带来相关的利益,如:带动加拿大的经济增长、提供就业等。
如果你不是加拿大公民或不是加拿大永久居民,你必须遵照加拿大投资法案,在每次开始新的投资并控股公司时,需向政府提交投资书面通知。如果生意的资产价值达到以下规定,投资就需要审查:如果投资者是非加拿大公民,并且来自非世贸组织成员国,任何超过500万加元的直接投资和超过5000万加元的间接投资。对500万到5000万加元的间接投资,如果其加拿大境内投资额占总投资额的50%以上,那么该投资也需要审查。如果投资者或者买主(不包括加拿大公民)来自世贸组织成员国,2003年任何超过2.23亿加元的直接投资都需要审查。

2.合伙投资法案(IPC)(http://investincanada.ic.gc.ca/ipc/cms/jsp/index.jsp)
加拿大合伙投资法案帮助公司在加拿大寻找投资途径,对于首次投资或者扩大投资,加拿大合伙投资法案为公司提供北美市场信息、占领全球市场的长期战略,以及规章、运输、税务等等。

3.融资渠道
http://strategis.ic.gc.ca/sc_mangb/sources/engdoc/homepage.html
《融资渠道》阐述了传统的或者可供小生意选择的融资渠道,一个加拿大政府提供的丰富的目录,各种类型的财务信息,和帮助你安全理财的技巧。
加拿大商务出版社出版的“加拿大贴补目录”,是一个涵盖了1700多个来自各种基金、协会、政府部门和组织的项目。


二、加拿大服装制造业国际贸易环境及应对措施

(一)加拿大服装业面临的国际贸易环境

服装制造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由于世贸组织协议的协定,关税持续降低、配额逐步取消、以及正在进行的和新的贸易政策让步,加拿大服装业仍然面临严峻的国际竞争。在未来几年内,面对国际贸易协议,服装工业必将进行重新调整。
在过去的25年里,加拿大的纺织品和服装行业从进口保护措施和调整辅助项目中受益非浅。在20世纪80年代末,贸易自由运动战胜了贸易保护主义,加拿大于1989年签订了了美加自由贸易协定(FTA)。1994年该协定发展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至今,加拿大和智利CCFTA(1997)、以色列CIFTA(1997)和哥斯达黎加CCRFTA(2002)已经签订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美洲自由贸易区(FTAA)、加拿大与中美洲四国自由贸易协定、加拿大与多米尼加共和国自由贸易协定、加拿大与安第斯山脉地区国家自由贸易协定、加拿大与加勒比地区和共同市场(CARICOM)自由贸易协定、加拿大与欧洲自由贸易联合会(EFTA),加拿大与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等谈判还在进行。(具体细节详见:www.dfait-maeci.gc.ca/tna-nac/reg-e.asp)
美国2000贸易发展法案Trade and Development Act of 2000(TDA),对于服装出口的增长,是另外一个来自国际方面的负面压力。2000贸易发展法案要求,美国、非洲和加勒比地区的服装制造商在低收入国家进行服装加工时使用美国制造的纺织品和纱线。http://otexa.ita.doc.gov/Trade_Act_2000.htm

加拿大服装业的国际贸易政策可分为三个方面:
1. 世界贸易组织(WTO)协议,也就是WTO纺织品和服装协议(ATC)和关贸总协定1994(GATT 1994);
2. 自由贸易协议;
3. 商品特定关税减免政策。

1. 世界贸易组织(WTO)
世贸组织是于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举行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部长级会议上决定成立的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简称“世贸组织(WTO)”,以取代成立于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世贸组织是世界上唯一的处理有关国家间贸易法规的国际组织,用以确保国家间的贸易顺利、有可预见性,并尽可能的减少贸易壁垒。
关于1986-1994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双边谈判,又名 WTO的纺织品和服装协议 WTO关贸总协定1994。
按照世贸组织关税总协定1994规定,服装业从1995年1月1日开始关税减让,在10年内总关税税率将逐年递减,到2005年纺织品的平均关税将从17%降到10.5%,服装的平均关税税率将从25%降到18%。WTO纺织品和服装协议也制定了有关配额的规定,从1995年1月1日开始,在10年内,分阶段取消纺织品和服装的配额,这个协议只适用于42个现有的双边限制协议中与加拿大签订协议的32个世贸组织成员国。纺织品服装的配额将在10年内分四个阶段,逐步减少,第一个阶段从1995年1约1日起,第二个阶段从1998年1月1日起,第三个阶段从2002年1月1日起,第四个阶段从2005年1月1日起全部取消配额 。

2. 自由贸易协定
(1).目前,加拿大已完成的自由贸易谈判有: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致力于提高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和投资量。www.dfait-maeci.gc.ca/nafta-alena/what-e.asp
1989年,美加两国签署了《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经过14个月的谈判,1992年8月12日,美国、加拿大及墨西哥三国签署了一项三边自由贸易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1994年1月1日,该协定正式生效。协定决定自生效之日起在15年内逐步消除贸易壁垒、实施商品和劳务的自由流通,以形成一个拥有3.6亿消费者,每年国民生产总值超过6万亿美元的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集团。在1998年以前,将逐步取消美加两国间关税,目前正努力在10年内逐步削减与墨西哥的关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增加了加拿大的产品和服务进入这些国家的机会,并确保加拿大成为寻求服务于整个北美大陆的投资者的首选之地。
《1997加拿大—智利自由贸易协定(CCFTA)》www.agr.gc.ca/itpd-dpci/ta1.html 于1997年7月5日生效。该协定规定:立即免除75%的加拿大出口品的关税,并在五年内取消对智利的其余工业和原料加工产品收取的11%的进口税。协议涉及了包括商品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双边贸易的内容,也包括在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进行投资、服务、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贸易管理等规定。目前加拿大在智利的商业目标集中于采矿、林业、电力、能源及通信部门。对信息自动化、农业、环境等部门也感兴趣。
《1997加拿大—以色列自由贸易协定(CIFTA)》www.dfait-maeci.gc.ca/tna-nac/cifta-e.asp 于1997年1月1日生效。该协定规定取消了原产地为加拿大或以色列的工业品的关税。应加拿大要求对女式游泳衣、应以色列要求对某些棉织品继续征收关税,但这些关税在两年半内也将逐步取消。
《加拿大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议(CCRFTA)》已于2001年签定。从2002年11月起,加拿大给予从哥斯达黎加进口的产品优惠关税。

(2).目前,加拿大正在进行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包括:
1. Free Trade Area of the Americas (FTAA)
美洲自由贸易区(美洲自由贸易区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它拥有多达8.3亿人口的庞大消费群体,年国民生产总值超过20.1万亿加元。),它将由美洲的34个国家组成,预计将于2005年完成。

2. Canada - Central America Four(CA4) Free Trade Agreement
加拿大与中美洲四国自由贸易协定,包括:萨尔瓦多、圭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
3. Canada - Singapore Free Trade Agreement
加拿大与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
4. Canada-Europe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 (EFTA)
加拿大欧洲自由贸易协会。包括: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瑞士

(3).目前,加拿大有意向与之进行自由贸易谈判的国家和地区有:
1. Canada-Dominican Republic Free Trade Discussions
多米尼加共和国
2. Canada-Caribbean Community and Common Market(CARICOM) Free Trade Discussions
CARICOM国家
3. Canada and the Andean Countries Free Trade Agreement.
包括: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秘鲁、委内瑞拉
4. 欧盟 Canada-European Union ? Proposed Trade and Investment Enhancement Agreement

3.免关税

(1)特定商品免关税政策
在1994关贸总协定和WTO服装纺织品协议下,逐步取消纺织品服装配额后,由于自低收入国家纺织品服装进口增加将对加拿大服装和纺织品制造商造成压力,1998年的免税政策是为了帮助加拿大服装和纺织品制造商减轻压力而制定的。该免税政策涵盖了五种特殊的货物,包括:外套用原色织物、衬衫衣料、外套、罩衣衬衫、外套用布料。利用该免税政策,加拿大服装和纺织品制造商可以免税进口一定数量的上述五种产品,以弥补他们在加拿大生产线的不足。1998免税政策将持续到2004年12月31日。

(2)在新的免税政策下的无配额进口
为了支持1998免税政策,扩大了无配额进口待遇的范围:儿童罩衣和衬衫(目录号7.3和8.1);女士和女孩编织罩衣和衬衫(目录号8.1);女士和女孩真丝罩衣和衬衫;女士和女孩罩衣和衬衫(税则号:6206.90.00);纱(目录号4.3);女士和女孩套装(目录号4.1);婴儿防雪服、外套、夹克(目录号14.1);雨衣(目录号1.3)。尽管它们在输出国可能还要求必须有纺织品服装配额出口许可证,但配额出口许可证不再是进口的必备条件。为了便于监督和控制,它们还将继续保留纺织品服装配额进口许可。从受限国家进口防寒服(目录号2),配额出口许可证将继续成为必备条件。

(3)针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免关税免配额待遇
自2003年1月1日起,加拿大对来自最不发达国家的纺织品和服装的进口关税降至零;取消对来自最不发达国家中的孟加拉、莱索托、柬埔寨、老挝和尼泊尔五国的纺织品和服装进口配额限制。
同时,加政府制定了对纺织品和服装的原产地证的新规定,即最不发达国家的出口产品,只要其产自最不发达国家之外的部分不超过该产品出厂价的60%,仍享受上述优惠待遇;在一个最不发达国家中用产自任何48个最不发达国家的服装部件加工而成的服装,亦视为产自最不发达国家;在一个最不发达国家中用产自任何享受普惠制国家的服装部件加工而成,且在该最不发达国家的增值不低于出厂价25% 的服装,亦视为产自最不发达国家。为鼓励加拿大服装制造商利用最不发达国家制作成品服装,加政府规定,最不发达国家如果使用产自加拿大的服装部件加工制作服装,则视为来自最不发达国家。


(二)面临国际竞争环境采取的应对措施

1.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对四个服装中心的完善和发展,
加拿大四个服装中心分设在:蒙特利尔、多伦多、温尼伯、温哥华。由于服装制造业72%的工人为受教育程度比较低的移民劳动力。而多伦多、温哥华、蒙特利尔为移民定居比例最高的三个城市,对于发展属于劳动密集型的服装加工业来说,这是一个得天独厚的劳动力来源优势。
在每个服装中心分别设有一些服装行业组织和协会,如:蒙特利尔时装网络、马丁尼时装基金会、多伦多时装孵化器、加拿大时装设理事会、曼尼托巴时装协会、卑诗服装等,这些协会主要由政府资助,尽管各协会所代表的利益各不相同,但他们目标基本一致,他们对于当地服装企业的开创发展、服装设计人员的培训、服装设计业的扶持、及时掌握国际服装流行时尚趋势、努力带动和提高加拿大服装制造业整体的品质、以及整个服装中心的促进和发展起到了很好的辅助作用。

2. 在经济全球化环境下的电子商务的应用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的影响下,工业经济贸易已经开始走向工业电子经济贸易。随着电脑、电话、电视技术的发展,产生了工业电子经济贸易,不可避免的带来了新的规则、危机、挑战和机遇。工业电子经济贸易包括: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技术信息交换、在线交易(e-tail)、电子资金转帐(ETF)、电脑定购处理等等。
加拿大的服装电子商务于2002年3月,由加拿大一家公司承担,目前,加拿大服装生产商在国际互联网上的电子商务还很有限。
电子商务是促使加拿大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纺织品和服装工业的有效手段。为了使电子商务系统在加拿大运行,纺织品和服装工业进行了适当的投资,并且进行相应的员工培训,以达到国际水平,应对未来的挑战,诸如:信用证、有限的电讯技术、执行速度低、不同的规则、电讯障碍等等。
政府的政策和工业实践很好的结合为电子商务的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为不断推进加拿大电子商务而制定出了加拿大电子商务策略。主要包括四个领域:
1. 对电子经济的安全信心
2. 电子市场法规
3. 电子信息体系的完善
4. 电子机遇的实现


为了提高对电子经济安全的信心,加拿大制定了有关法规,来确保商业和个人电子信息的传输安全,该法规用于保护个人的信息在被采集、使用时的安全。(www.parl.gc.ca/36/1/parlbus/chambus/house/bills/government/C-54/C-54_1/C-54_cover-E.html (Bill C-54) )。加拿大已经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了两份条约,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为了完善电子信息体系,加拿大已经建立了世界第一的、速度最快的光纤网。目前,加拿大已经开始通过社会渠道着手促进电子商务的申请和解决方案,以促进电子机遇的实现。这需要通过个人和社会两方的合作来实现,因此,加拿大政府在以下三个方面支持本产业和消费者更好的建立和使用电子商务体系:
1. 提供恰当的国内政策框架;
2. 与其它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合作建立全球一体化体系;
3. 充当电子商务技术和服务的使用典范。

3. 加强各种专业人员的培训
尽管服装制造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但产品的质量和档次是扩大市场的关键。为了保证服装的品质,面临大量的普通服装加工人员需要进行培训。加拿大的服装人力资源委员会(AHRC)和纺织品人力资源委员会(THRC)作为全国性的劳动力管理部门,为了确保这个产业拥有熟练的技术工人,为各级雇员提供了大量的有效培训服务。
优秀的服装设计人员对于保持良好的服装市场拥有相当关键的作用,他们以敏锐的国际时尚嗅觉、以及对前卫的流行趋势的掌握,确保服装业拥有的成长的巨大潜力。这方面加拿大的行业协会发挥了良好的桥梁作用,如:加拿大蒙特利尔的马丁尼时装基金会从1992年建立至今已经投入了近400万加元,用于男装和女装设计的职业培训项目。
而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电子商务体系的发展和运用,服装制造业要保持和扩大市场,电子商务人员的技术培训也是必不可少的。
无论是服装设计、加工人员,还是电子商务技术人员的培训,都得到了注重服装品质的加拿大服装制造业的关注和重视。

4. 合理的利用国际贸易环境扩大市场
美国是加拿大服装制造业的最大市场,20世纪90年代,加拿大对美国服装出口几乎增长了10倍。在美国服装市场方面,加拿大除了占有地理优势外,NAFTA是加拿大对美国出口的主要优势, NAFTA对原产地规则进行了许多限制,非NAFTA成员向美国出口的某些被课以高关税的服装产品,而身为NAFTA成员的加拿大却可以享受免税待遇。而且TPL(优惠关税税率)也被很好地利用来降低出口价格,提高商品的竞争优势。
目前,为了避免对美国市场的依赖性较大带来的弊端,加拿大越来越注重国际市场的开发,相应的采取了一些市场多元化措施。如:在开拓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方面,一些双边协议也已达成,例如:加拿大——哥斯达黎加双边自由协议、加拿大——以色列双边自由贸易协议。另外,1997年生效的加拿大——智利双边协议,使得加拿大75%的产品得以免税进入智利。目前,加拿大正在加紧同:加勒比海地区的34个国家(FTAA)、欧洲四国(EFTA)、中美洲四国(CA4)、新加坡的自由贸易谈判。同时,加拿大有意向同:多米尼加共和国、Andean Countries五国、欧盟、以及CARICOM十五国进行自由贸易谈判,以期建立更宽阔平稳牢固的贸易环境,获得更多国际贸易便利。

5.加拿大C-50法案
“特别进口措施法”是规定加拿大反倾销程序的专门法律, 2002年6月通过了特别进口措施法修改草案“C-50法案”,该法案是专门针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为确保加拿大的权益而制定的。
法案中明确指出,尽管中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但中国的工业将继续被视为在非市场环境下运作。C-50法案提出的其他措施为加拿大联邦政府和加企业提供了新的与从中国进口商品进行角逐的方法,而不管这些从中国进口的商品是否构成倾销。
C-50法案确立了两种新的、仅针对中国商品的保护措施(“保护措施”是一种进口限制,这种限制可以强加在某种进口商品上,尽管这种商品的进口并没有对加拿大构成倾销)。第一种保护措施是“产品特别保护措施”,此措施可以适用于任何原产地是中国的产品,只要这种产品的进口急剧增加对加拿大当地的生产商造成市场损害或者构成损害威胁。第二种保护措施是“隔离保护措施”,可以用来抵制中国产品过度流入加拿大市场,这种方法是运用某种政府保护手段来将本国市场与外界市场关闭的方法。因此,中国向加拿大出口必须格外关注“倾销和保护措施”的新形势。该法案有效期至2013年12月11日。

6.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http://www.citt.gc.ca/textiles/index_e.asp
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是贸易补救系统中的一个行政法庭。它的工作范围包括:
a. 调查是否倾销获贴补行为已经形成或存在威胁,是否对国内工业造成了损害,以便政府决定是否采取保障措施。
b. 聆听针对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海关法案、货物税法案、特别的进口措施法案做出的决定的上诉。
c. 对由财政部长提交到法院的有关经济、贸易、税务等问题进行调查,并做出建议。
d. 对潜在的供应商针对联邦政府采购的抱怨进行调查,它涉及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国际贸易协定和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
e. 应生产商的要求,对有关进口增加对国内商品造成的严重伤害或威胁进行调查。
f. 对生产商在他们的进行服装加工过程中,要求使用减免关税的进口纺织品的请求进行调查。
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的整个运作,无论是倾销调查还是进口损害的研究方面,都是按照一套十分严格的程序来进行的。法庭在加拿大国际贸易中所起到的作用举足轻重。一方面,能够确保加拿大及时调整策略应对来自国外的产业冲击;另一方面,由于其运作遵循了GATT1994、WTO相关规则甚至包括NAFTA等区域贸易协定的条款和原则,保证了加拿大国际贸易的正常进行,使不合理的国际贸易争端尽量得到避免。
(数据等资料来源:加拿大外交外贸部、加拿大联邦工业部、加拿大联邦统计局)

(驻多伦多总领事馆 于海燕)
二零零三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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