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亚与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

发布日期:2001-11-19 10:05:00来源:刘瑾丹作者:
尼日利亚与西非国家于1975年5月28日共同签署协定,宣布成立地区性经济合作组织——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THE ECONOMIC COMMUNITY OF WEST STATES 简称ECOWAS)。共包括16个成员国,他们是:贝宁,布基纳法索,佛得角,科特迪瓦,冈比亚,加纳,几内亚,几内亚比绍,利比里亚,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尼日利亚,塞内加尔,塞拉利昂和多哥。

  一,COWAS协定的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贸易自由化计划
  其目标是为了从1990年1月1日开始在15年内即2003年12月31日建立经济与货币联盟。该计划将消除关税和相同作用的税收,消除非关税壁垒,建立共同对外关税。该计划针对下列三类商品,A)未加工产品, B)传统手工艺品, C)工业产品。
  A)未加工产品及传统手工艺品的贸易自由化
该计划规定未加工产品是指未经任何工业改变的家畜,鱼,植物和矿产品。传统手工艺品是指手工艺人用或不用直接操作的工具,仪器或装置的帮助,用手工制作的工艺品。上述两类产品在符合下列条件时可享受免除关税和无数量限制,即1) 原产于成员国;2)被列入该计划附录中的商品;3) 具有原产地证书和ECOWAS出口申报文件。
  B)工业产品的贸易自由化
  计划规定从1990年1月1日开始在10年内降低工业产品关税和相同作用的税收,消除非关税壁垒。享受该优惠的工业产品需满足如下条件:1)原产于成员国;2)须事先批准;3)具有原产的证书和ECOWAS出口申报文件。
  但到目前为止,贸易自由化计划并未完全实现,下列成员国仅实现了未加工产品在该计划下的关税免除,他们是:贝宁,布基纳法索,科特迪瓦,冈比亚,加纳,几内亚,马里,尼日尔,尼日利亚,塞内加尔,塞拉利昂及多哥。只有贝宁已经消除了工业产品的关税。
  C)建立共同对外关税
  按照贸易自由化计划,应于1999年12月31日消除区内关税和数量限制,然后在2年内建立共同对外关税。但到目前为止贸易自由化规定的消除关税和数量限制并未完全达到,大部分成员国仅仅是消除了未加工产品的关税和数量限制,因而要在2001年底建立共同对外关税几乎不可能。

  2,消除货币类的非关税壁垒
  ECOWAS货币合作计划拟在中长期内实现西非货币的相互兑换,建立单一ECOWAS货币。共同体已呼吁所有成员国短期内消除所有货币类非关税壁垒,为此,共同体建议允许区内居民使用当地货币支付机场税,饭店账单和购买机票。
  到目前为止,如下12个成员国已消除了货币类非关税壁垒,即,贝宁,布基纳法索,佛得角,科特迪瓦,冈比亚,几内亚,几内亚比绍,马里,尼日尔,尼日利亚,塞内加尔和多哥。加纳只有道路运输税须外汇支付。其余3个成员国仍须非本国居民使用外汇支付机票及机场税等。

  3,ECOWAS旅行支票
  在1998年10月30 日召开的21届峰会上正式发起发行ECOWAS旅行支票,这种支付手段有利于区内贸易和支付。中央银行委员会决定于1999年7月1日旅行支票在区内流通。

  4,人员自由流动
  条约规定所有ECOWAS居民可以不需签证或入境许可进入任何一个成员国,并可居住不超过90天,所需文件包括护照或ECOWAS旅行证书的有效旅行文件和国际接种疫苗证书。目前本规定在所有成员国已全部达到。

  5,资本自由流动
  每个成员国指定一位具有财务,商务,或银行经历和资格的代表共同组成资本事务委员会,其作用如下:
  A)通过下述途径确保资本自由流动不受阻碍:
   a)按照委员会制订的时间表消除成员国间资本转移的控制。
   b)鼓励建立国家和地区股票交易;
   c)使资本市场和股票交易相结合。
  B)确保成员国有机会在其他成员国内获得股票,股份,其它证券或投资企业;
  C)建立在有股票交易的成员国广泛发行的机制;
  D)建立资本市场立法机制以保证其具有合适的功能和保护投资者

  6,反倾销
  按照条约规定,禁止成员国在共同体内倾销其产品,并对倾销定义做出了界定。当倾销出现时,进口方成员国可要求委员会加以解决,委员会应考虑并采取适当措施裁决倾销案。

  7,最惠国待遇
  条约规定成员国可给予另一成员国贸易上的最惠国待遇。成员国给予区外第三国的关税承让待遇不得高于成员国获得的优惠待遇。成员国与区外第三国间关税承让协定将不得减损条约所规定的成员国义务。

  8,在交通运输,电讯和旅游的合作
  A)交通运输
   a)逐步建立统一的交通运输政策和法规;
   b)发展共同体内高速公路网,优先发展成员国间的高速公路;
   c)制定计划改善并使区内铁路及公路网一体化;
   d)制定计划改善沿海船运服务和区内国家间内陆水运,协调海运及服务政策;
   e)协调海运领域国际谈判地位;
   f)鼓励在班机,飞机租赁,地区航空公司第五自由权利的共同使用上的合作;
   g)促进地区航运服务的发展,努力进行国家航空公司的兼并以提高效率和获利能力;
   h)通过协调在运输领域特别是航空运输的国家培训计划和政策发展人力资源;
   i)努力使用交通运输标准设备,建立共同的生产,维护及修理设施。
  成员国应鼓励建立和促进交通运输领域的合资企业和共同体企业,鼓励私有部门参与。
  B)邮政和电讯
  在邮政服务方面,成员国应该:
   a)促进邮政局的紧密合作;
   b)确保共同体内有效,快速,频繁的邮政服务;
   c)协调的邮政线路。
  在电讯领域,成员国应该:
   a)发展,协调国家电讯网并使其现代化和标准化;
   b)完成泛非洲的西非电讯网部分;
   c)协调泛非洲的西非电讯网的运营和维护以及国家和国际财政资源的分配。
  成员国应鼓励私营部门提供邮政电讯服务。
  C)旅游
   a) 通过如下途径加强地区间合作:
   促进有利于旅游者流动的区内旅游;
   协调旅游发展政策及计划;
   协调有关旅游和饭店管理活动的法规。
   b) 通过如下途径促进建立满足区内和外国旅游者需要的旅游企业:
   采取措施促进旅游及饭店管理的投资;
   促进建立成员国的专业旅游及饭店管理协会;
   发展旅游人力资源的利用;
   加强和建立地区旅游培训机构。
   c)消除在旅游和饭店管理中对共同体居民所有歧视措施和做法。

  9,共同货币和经济及财政政策协调
  未来最终建立经济与货币联盟,在区内实行单一货币 ,要求成员国达到如下趋同标准:
  1)主要标准:
   A)预算赤字占GDP的比例到2002年不高于4%;
   B)通胀率到2003年不高于5%;
   C)央行弥补预算赤字的筹资到2003年不得高于前一年税收的10%;
   D)外汇储备到2003年达到不少于6个月的进口额。
  2)次要标准:
   A)禁止新的国内拖欠款并清算现有的拖欠款;
   B)税收占GDP比例应不低于20%;
   C)工资额占税收比例不低于20%;
   D)汇率稳定;
   E)维持正的实际利率;
   F)公共资本支出占税收比例不低于20%。
  3)建立单一货币区的时间表
  实施成员国宏观经济趋同标准应在1999-2003年间进行,成员国应制订数项年度趋同计划,并每6个月呈交一分执行报告,违者将受制裁。如果成员国经济趋同标准实施成功,单一货币区将在2004年1月1日启动。

  二,COWAS对尼日利亚经济影响的初步评估
  1,ECOWAS建立26年来所取得的成果极为有限,对成员国经济不构成较大影响。条约规定的贸易自由化在2000年并未如期实现;共同对外关税远未建立;成员国的经济及财政政策的协调仅仅建立了一个框架,还限于纸上谈兵。在没有上述成果的基础上要实现2003年在非法朗区成员国建立第二货币区,进而在2004年与第一货币区(法郎区)合并,实现单一货币区,建立经济与货币联盟的计划,看来只是一相情愿。同时,从目前的现状看来,各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ECOWAS难以建立对各成员国有约束力的强制性机制,各成员国要按照预设的时间表完全达到经济趋同标准也几乎不可能。因此,ECOWAS所取得的有限成果不足以给各成员国经济带来较大影响。

  2,ECOWAS区内经济互补性较差,区内贸易十分弱小,难以有效阻隔区外商品及服务贸易的进入。ECOWAS内大都是农业国,经济具有相同的发展水平和相同的经济结构特征,互补性较差,产业各部门间缺乏必然的和自然的联系,国家间、产业间欠缺或不存在比较优势,缺乏互通有无和取长补短的贸易关系的基础,连接各国的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严重落后和不足,因而区内贸易在经济中的地位十分弱小。据统计,区内贸易所占成员国贸易总额仅为11%,贸易自由化短期内并不能对成员国经济产生巨大促进作用,即使建成统一的对外关税也会因成员国经济不发达,互补性不强而不能对区外贸易形成有效阻挡。商品贸易如此,服务贸易亦然。非洲国家落后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注定了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严重依赖,成为世界工程承包及劳务承包的广阔大市场。尼日利亚制造业能力差,效率低,经济结构单一失衡,对区外贸易的依赖远胜于区内贸易。同时,尼已成为WTO成员,任何区域化集团化自由贸易协定均不能与世贸协定相冲突,享有世贸协定权力的同时,也必须承担世贸协定的义务,因此,即使最终建立关税同盟抑或货币联盟,也不大可能对区外贸易产生较大的排斥作用,也不不大可能对区内贸易产生较大的促进作用。

  3,加入ECOWAS对尼经济的影响并不明显。据统计,尼对ECOWAS的进出口贸易额在尼的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较小。2000年上半年尼对ECOWAS的出口额占尼出口总额的比重仅为5%左右,进口额占尼进口总额的比重为7%左右。九十年代中期尼对ECOWAS的贸易额占其贸易总额的比重平均约为3%左右。与其他成员国一样,ECOWAS条约大部分规定在尼并未完全实施,仅在有限领域达到要求,如在人员自由流动方面,尼消除了ECOWAS居民的入境签证,引进了ECOWAS旅行证书,建立了监督人员即车辆自由流动的国家委员会,引进了ECOWAS BROWN 卡机动车保险;在商品自由流动方面,尼仅消除了未加工产品关税;在货币合作方面,消除了货币类非关税壁垒,可用当地货币支付饭店账单,港口即机场费等。从目前看,由于ECOWAS成果有限,对尼经济尚未形成明显的影响。从中长期看,由于ECOWAS内部成员国经济结10构的先天不足,后天失调,即使建立货币联盟的良好愿望最终实现,但对尼经济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也极其有限。
                (200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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