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孟经商的障碍(概要)》调查报告浅析

发布日期:2003-09-01 17:34:00来源:作者:
2003年8月11日,日本驻孟加拉国大使Matsushiro Horiguchi就日资企业在孟经商的障碍致函孟财长赛弗•拉哈曼,并随函附上日方所撰《在孟经商的障碍(概要)》调查报告。日方将该信函及调查报告附件抄送给所有驻孟外交使节,从而公开指出“在孟经商的障碍”,要求孟政府采取积极措施改善孟投资环境以吸引更多外资。
一、日孟双边经贸关系简介
日、孟两国于1972年正式建立外交关系。日现为孟第9大出口国、亚洲最大贸易伙伴和亚洲最大出口国。孟主要向日出口以下五大类商品:虾(12.65%)、皮革(17.62%)、 服装(17.63%)、 黄麻(7.38%)、照相器材(7.34%)和出口加工区出口品(10%),2002财年该五类出口商品约占孟对日总出口量的74%。孟从日主要进口工业原材料、发展项目项下设备、制成品等。尽管日本给予孟GSP待遇,但多年来孟对日贸易一直存在年均约3-6亿美元逆差。2002财年,孟对日出口9600万美元,从日进口4.06亿美元,逆差3.1亿美元。
日本也是孟FDI主要来源国之一。目前在孟出口加工区经营的日本公司有13家,出口加工区外40家。
孟政府把日本视为主要发展伙伴。自建交以来,日本对孟提供了巨额援助。据统计,截止2001年,日本对孟援助总金额达4327亿塔卡,约折合80.12亿美元,在国际社会对孟援助排行榜上名列前茅。日本援助推动了日孟两国政治关系和经贸关系的发展。
日孟两国还签订了多项合作协议,如日孟航空服务协定、日孟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漏税协定、日孟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等。
二、日《在孟经商的障碍》调查报告出台的背景
2002年4月4日,在孟日第12次商务及经济合作联委会上,孟向日寻求更多投资,但日指出在孟日资企业遇到很多障碍,要求孟加以改进,同时承诺将以书面形式向孟方列出具体障碍所在。为此,通过在孟日资企业进行问卷调查,2002年8月,日向孟方(孟全国工商会联合会)提交“在孟日资企业希望孟方改进的要点备忘录”。
然而,日方认为此后孟并未采取相关具体行动来解决上述备忘录所提问题。为催促孟采取切实行动改进投资贸易环境,“达卡日本工商协会”于今年1月重新对在孟日资企业进行在孟经商障碍调查,并形成该《在孟经商的障碍》调查报告。
三、日《在孟经商的障碍》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根据日本《在孟经商的障碍》调查报告,在孟经商面临的障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法律和政策障碍,包括:
1、国家政策缺乏可靠性和延续性。每当政府换届,前政府所作决策总是受批评、被否定,这样外商无法进行中长期投资;
2、对现有外资企业缺乏关照,现有在孟投资企业对孟投资环境感到不满意,这样很难期望新的外来投资;
3、缺乏清晰的产业发展政策;
4、负责吸引外资的政府部门互相之间缺乏协调,如孟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和孟投资局名义上向潜在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但实际上投资者还必须亲自到孟各个相关部门办理投资所需手续;外国投资者在申领有关许可时该二机构没有向其提供足够的帮助等;
5、来自政客等方面的压力。当地政客、亲政府政治领导人等热心于涉入具体经济项目;
6、缺乏快速纠纷仲裁机制,特别是当纠纷涉及到政府部门时,仲裁将需很长时间。
(二)程序性和系统性障碍,包括:
1、政府部门办事时公开索贿,如内政部在护照签证、工业部在“工作许可证”发放时索贿等;
2、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低下,缺乏“时间就是金钱”概念,如申请新“工作许可证”平均耗时约3-4月,“工作许可证”延期则需1-2个月,有时在不行贿时甚至6个月内也不能获得“工作许可证”;
3、清关方面障碍,如海关官员武断地确定关税率、需运回外国修理的机械返运手续十分复杂和耗时、吉大港海关清关时不时的被工会罢工阻碍等;
4、孟机场入境手续障碍,如需排长队、耗时等。造成排长队的原因之一是孟机场人员或投资局官员为照顾其特别人员而插队,这对需等待更长时间的人而言,不仅是时间问题,更是一种精神压力;
5、金融机构障碍,如有的银行在背对背信用证时不按时结算,甚至不付拖延期利息;
6、政府采购方面障碍,如招标程序极为耗时,更为重要的是经常取消或推迟招标,有时甚至单方面无故取消有关协议。
(三)基础设施不足障碍,包括:
1、电力障碍,如经常性电力供应中断和电压不稳等;
2、电信方面障碍,如电话/传真安装费过高且经常出故障,申请安装时间太久(超过6个月甚至一年)等;
3、供气方面障碍,如供气压力不足、不纯等;
4、供水方面障碍,如经常性停水等;
5、吉大港口岸障碍,如货运处理能力不足、海关清关时间过长(快则1-3天,慢则1个月,平均约一星期)等;
6、道路方面障碍,如交通太拥挤等。
(四)其它方面障碍,包括:
1、公共假日障碍,如孟周四下午和周五为周休日,使孟每周有4天与国际社会无法联系;
2、工会方面障碍,如工会为政治所用,因此常因政治原因发生大罢工或冲突;
3、全国休业大罢工障碍,尽管此类大罢工与过去相比已经有所减少,但其不利影响仍很大;
4、缺乏最新统计数据障碍,如目前市场上最新的《孟加拉国外贸统计》仍为1999-2000财年数据,最新《孟加拉制造业统计报告》则还是1997-1998财年数据;
5、法律和公共秩序障碍,包括建筑工地偷盗现象频繁、犯罪组织对当雇员的身体伤害、有时有爆炸物品投掷入建筑工地造成恐慌等,而执法机构在打击这种犯罪活动时不认真。
三、对我在孟开展相关业务的作用
笔者认为,日本所撰《在孟经商的障碍》调查报告符合孟国实际情况。实际上,报告所述遇障碍我企业也曾有过众多类似经历。比如,我在孟合资企业“中国塑料制品(孟加拉)有限公司”反映,其中方员工赴孟工作时常常得不到工作签证,孟投资局、孟驻我国使馆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工作签证。这使其员工在赴孟和离孟时在机场和海关遇到很多麻烦,离开孟国时还要被罚款,这不仅给其中方员工带来财产损失,也给他们造成精神上的额外负担。因此,该报告对我企业在孟从事贸易、投资、工程承包等经商活动有着重要参考价值,值得我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充分关注。
首先,从政府层面看,为了扩大我对孟经贸业务活动、改善我企业在孟商务活动的环境,今后在与孟政府进行商务磋商时,可视情就相关投资与贸易障碍问题向孟提出改进要求。
其次,从企业方面看,在所有对孟投资贸易活动中均应对上述障碍进行充分考虑和预防。企业既要对业务的正常成本进行测算,更要对由于孟国政治、政策、法律、程序性、系统性等非经济因素所造成的隐性成本进行充分估算,只有如此,在对孟进行投资或工程承包等经贸活动时才能正确决策。
第三,企业应将在孟投资贸易等各项业务活动中所遇障碍及时向我国有关部门和驻孟使馆经商处汇报,各方共同努力,促进我在孟经贸业务的大力发展。


注:主要资料来源:
1、 日本驻孟大使信函及附件《在孟经商的障碍(概要)》
2、 孟《金融快报》
3、 在孟中资公司的汇报



二○○三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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