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科诉华为一案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03-03-20 05:35:00来源:作者:

2003年1月22日
美国思科公司在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就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非法侵犯思科知识产权”(路由器和以太网交换机)提起法律诉讼。
2003年2月3日
思科公司得知华为公司正在将某些产品从美国运回中国的消息后,思科公司向法院递交动议,要求法院发布禁止令阻止被告将路由器从美国运出,以保全证据。2月19日,华为公司通过其律师就思科的上述动议递交书面反对意见。2月21日,法院就上述问题召集双方律师举行听证会。3月5日,双方就证据保全问题达成了协议。华为公司否认将部分产品运回中国有任何过错,但同意思科公司提出的某些条件,包括提供源代码副本,以及将所有的路由器保留在美国。
2003年2月5日
思科公司向法院递交禁止令动议,要求法院立即停止华为公司在美国销售路由器。
2003年2月15日
华为公司通过律师要求法院给予更多时间准备应诉。2月18日,法院同意将开庭日期延期至3月17日。
2003年3日17日
法院开庭审理思科诉华为一案,华为的律师对思科的指控向法庭提交了长达18页的答辩词,全面否定指控并提出三项反诉。法院将于3月24日继续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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