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避支付风险的两点建议
如何规避风险、确保收汇安全已成为深化中、多乃至中、非贸易的关键。近年来,随着双方交往的扩大,贸易中的付款纠纷日渐增多,传统、规范的结汇方式越来越受到挑战,货、款俱损的事件时有发生,不少国内企业因此遭到严重损失。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促进中非贸易健康发展,在此试举两起案例,初步提出规避支付风险的有关建议,希望能对立志开发非洲市场的国内企业有所裨益。
案例一:去年4月西安某公司在广交会结识多哥一客户,并签署了23.9万美元的面粉袋出口合同,付款方式为L/C 45天。同年5月底多哥商人从该国联合银行开出信用证,并通过法国里昂信贷通知出口人。由于信用证要求装船期较紧,无法及时备货,出口人遂要求进口人改证。信用证经两次修改并经受益行密押确认后,合同项下的6个集装箱货物于8月31日和9月9日分三批出运洛美港。11月7日,进口人通过E-MAIL告出口人称,货已收到,质量OK,所有货物已经陆路发往加纳首都阿克拉。至此,信用证规定的付款期已超过一个月,多哥联合银行始终未能兑现付款。其间,西安公司曾多次催问里昂信贷支付货款,但均未得到满意结果。12月初,出口人请求我处介入。后查明,多哥联合银行未经我公司授权,在进口人尚未赎单的情况下擅自交单放货,造成我公司钱、货两空。据银行方面称,放货的主要原因是:其一,货物的最终买主是阿克拉面粉厂,如不交单放货工厂不会支付货款;其二,此次交易的担保人是英国标准渣打银行及其阿克拉分行,如果客户不付款,出口人只能向标准渣打主张权利。由此不难看出,多哥联合银行试图回避其第一付款人应承担的的全部义务。在我强大压力和据理力争下,同年12月4日联合银行终于同意从其在美国花旗银行的账户经里昂信贷向我公司划出货款,并支付了全部利息。
案例二:去年8月底,连云港某外贸公司通过韩国贸易网与多哥某公司达成43吨烧碱出口合同,成交价 CIF洛美港 350美元/吨,付款方式 D/P即期。货物装船前业经多哥政府指定的商检机构(COTECNA)检验,质量、包装均符合形式发票列举的各项规定。11月3日货物运抵洛美港,17日多哥进口商突然通知我公司,称货物外包装与欧洲产品差别较大,市场推销相当困难,因此要求大幅降价,否则拒绝付款。双方为此争吵不休,致使货物压港长达两个多月,损失接近2,000美元。出口人在另觅其他客户无望的情况下,请求我处帮助。为尽快出售货物,最大限度地减少压港费用,我处当面指出多哥进口商应承担的合同义务,要求其迅速付款,否则将诉诸法律。鉴于当时的市场情况和进口人的实际承付能力,我公司最终不得不以210美元/吨将货物处理了事,损失惨重。
建议一:出具保兑信用证是我对非贸易采取的主要支付方式之一。表面看,安全可靠,因此被国内许多公司大力推崇。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保兑信用证的弊端也相当明显。首先,开证行和保兑行相互扯皮多。欧美银行对非洲银行的认知态度大多傲慢、专横,对后者的运作要求经常推诿、搪塞,甚至可能发生否认保兑的有关责任。其次,开征行、通知行、保兑行和受益行位居四地,一旦发生纠纷,出口人要协调四家银行之间的关系,难度可想而知,且索赔时间和诉求方式根本无法控制。因此建议,直接开证,减少中间环节,避开保兑费用。不少非洲银行(包括多哥联合银行)在美国或欧洲都设有现汇户头,要求欧美银行直接开证完全可行。该支付方式一般多适用于合同金额相对较大的出口商品。另外,国内银行主管机关也应抓紧时间研究、批准与非洲跨国银行尽快建立业务联系。中、西非法语区的首选银行当推举ECOBANK。该行为一家跨国股份银行,总行设在洛美,在其它十多个非洲国家设有分行。专营国际贸易结算,近几年发展迅速,成绩不俗,声誉较好,外汇支付能力较强,去年列入非洲银行排名前五十名。
建议二:D/P即期可以避免开证费,减少资金占用,对进口人十分有利,也是非洲商人历来主张的支付方式之一,但对出口人风险较大。俗话说“货到地头儿死”。中非双方相距万里之遥,如果客户拒付,出口人首先要承担相当昂贵的港口占用费。另外,如果是首次涉足非洲市场的新手,要在短期内找到合适的新客户,难度也很大。为此要防范客户拒付的风险,无论如何应该要求进口商在发货前交纳20—30%的定金,如果能够争取50%,效果会更好,余额通过D/P即期支付。这样,即使进口人在货到之后以各种理由要求降价,主动权也一直掌握在我方手里,我出口公司因此能够进退有余地应付可能发生的不利情况,力争卖得好价。从一些国内公司几年来的实践看,定金加D/P方式比较有效,当地客户一般都能如期赎单付款。
驻多哥使馆经商处
案例一:去年4月西安某公司在广交会结识多哥一客户,并签署了23.9万美元的面粉袋出口合同,付款方式为L/C 45天。同年5月底多哥商人从该国联合银行开出信用证,并通过法国里昂信贷通知出口人。由于信用证要求装船期较紧,无法及时备货,出口人遂要求进口人改证。信用证经两次修改并经受益行密押确认后,合同项下的6个集装箱货物于8月31日和9月9日分三批出运洛美港。11月7日,进口人通过E-MAIL告出口人称,货已收到,质量OK,所有货物已经陆路发往加纳首都阿克拉。至此,信用证规定的付款期已超过一个月,多哥联合银行始终未能兑现付款。其间,西安公司曾多次催问里昂信贷支付货款,但均未得到满意结果。12月初,出口人请求我处介入。后查明,多哥联合银行未经我公司授权,在进口人尚未赎单的情况下擅自交单放货,造成我公司钱、货两空。据银行方面称,放货的主要原因是:其一,货物的最终买主是阿克拉面粉厂,如不交单放货工厂不会支付货款;其二,此次交易的担保人是英国标准渣打银行及其阿克拉分行,如果客户不付款,出口人只能向标准渣打主张权利。由此不难看出,多哥联合银行试图回避其第一付款人应承担的的全部义务。在我强大压力和据理力争下,同年12月4日联合银行终于同意从其在美国花旗银行的账户经里昂信贷向我公司划出货款,并支付了全部利息。
案例二:去年8月底,连云港某外贸公司通过韩国贸易网与多哥某公司达成43吨烧碱出口合同,成交价 CIF洛美港 350美元/吨,付款方式 D/P即期。货物装船前业经多哥政府指定的商检机构(COTECNA)检验,质量、包装均符合形式发票列举的各项规定。11月3日货物运抵洛美港,17日多哥进口商突然通知我公司,称货物外包装与欧洲产品差别较大,市场推销相当困难,因此要求大幅降价,否则拒绝付款。双方为此争吵不休,致使货物压港长达两个多月,损失接近2,000美元。出口人在另觅其他客户无望的情况下,请求我处帮助。为尽快出售货物,最大限度地减少压港费用,我处当面指出多哥进口商应承担的合同义务,要求其迅速付款,否则将诉诸法律。鉴于当时的市场情况和进口人的实际承付能力,我公司最终不得不以210美元/吨将货物处理了事,损失惨重。
建议一:出具保兑信用证是我对非贸易采取的主要支付方式之一。表面看,安全可靠,因此被国内许多公司大力推崇。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保兑信用证的弊端也相当明显。首先,开证行和保兑行相互扯皮多。欧美银行对非洲银行的认知态度大多傲慢、专横,对后者的运作要求经常推诿、搪塞,甚至可能发生否认保兑的有关责任。其次,开征行、通知行、保兑行和受益行位居四地,一旦发生纠纷,出口人要协调四家银行之间的关系,难度可想而知,且索赔时间和诉求方式根本无法控制。因此建议,直接开证,减少中间环节,避开保兑费用。不少非洲银行(包括多哥联合银行)在美国或欧洲都设有现汇户头,要求欧美银行直接开证完全可行。该支付方式一般多适用于合同金额相对较大的出口商品。另外,国内银行主管机关也应抓紧时间研究、批准与非洲跨国银行尽快建立业务联系。中、西非法语区的首选银行当推举ECOBANK。该行为一家跨国股份银行,总行设在洛美,在其它十多个非洲国家设有分行。专营国际贸易结算,近几年发展迅速,成绩不俗,声誉较好,外汇支付能力较强,去年列入非洲银行排名前五十名。
建议二:D/P即期可以避免开证费,减少资金占用,对进口人十分有利,也是非洲商人历来主张的支付方式之一,但对出口人风险较大。俗话说“货到地头儿死”。中非双方相距万里之遥,如果客户拒付,出口人首先要承担相当昂贵的港口占用费。另外,如果是首次涉足非洲市场的新手,要在短期内找到合适的新客户,难度也很大。为此要防范客户拒付的风险,无论如何应该要求进口商在发货前交纳20—30%的定金,如果能够争取50%,效果会更好,余额通过D/P即期支付。这样,即使进口人在货到之后以各种理由要求降价,主动权也一直掌握在我方手里,我出口公司因此能够进退有余地应付可能发生的不利情况,力争卖得好价。从一些国内公司几年来的实践看,定金加D/P方式比较有效,当地客户一般都能如期赎单付款。
驻多哥使馆经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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