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特迪瓦私有化情况及建议

发布日期:2002-10-22 14:20:00来源:作者:

一 概况
科特迪瓦的私有化进程从1990年开始启动,其间曾一度因政局动荡而停滞不前,2001年,随着社会逐渐稳定,国家已重新启动私有化。科私有化的主要任务是引入私人资本,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提高效益,增加就业;通过股权转让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由于一部分国有股通过证券市场出售给中小投资者,还可以促进该国股票市场的发展。
截至目前,共有55家企业实行了私有化,国家私有化的合同金额约3100多亿西郎,通过在股票市场向投资者出售股份获得收入180亿西郎,为国家财政提供了大量的资金。私有化企业涉及,农业、工业、运输、传媒、房地产、金融、建筑等领域。已经实行私有化的公司大部分经营状况较好,私有化达到了预期目的,促进了科经济的发展。

二 私有化的组织形式
私有化委员会(下称委员会)是私有化的主管部门,直接受总理领导,负责计划、组织、实施、管理私有化过程的各个环节。
首先,委员会制定私有化的具体规划,每年安排一些国有公司准备进行私有化。私有化通常采用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由委员会组织,联合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及一些会计、审计等社会中介机构编制标书,包括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债权、债务情况,纳税情况以及一般总体情况,管理、技术状况等。如果投资者要求,也可提供多于三年的企业财务状况,便于获得对企业更多的了解。
然后,委员会向科本国及外国投资者发布招标信息,推出私有化项目。一旦有投资者投标,委员会将对该投资者进行了解,研究其是否符合进行私有化的条件,有能力承担该项目。此后双方进行谈判,磋商具体问题,如果能达成一致,则最后签订合同,标志着该私有化项目进入实施阶段。

三 关于外资参与私有化的规定
科特迪瓦的私有化市场比较开放,凡私有化委员会推出的项目,外资一般都可以参加,并无投资领域方面的限制。
至于股权比例,法律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掌握企业100%的股权;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一个不成文的惯例,即投资者一般最多可控制70%的股份,也有少数情况达到80%。剩余的20%至30%的股份暂时由国家持有,在私有化结束后逐渐向科股票市场的中小投资者出售。私有化委员会认为这样可以在企业中保留制约力量,使企业经营更加透明。
科方对于外资参与私有化没有专门的鼓励措施。但是在个别情况下,经双方谈判,投资者也可以获得一些临时的过渡性优惠政策。例如,法国电信投资科特迪瓦电信公司时,获得了为期7年的科全国有线电话的垄断经营权,该经营权将于2004年到期。另外,国家可以协调国有金融机构,将私有化企业的债务延长偿还期限,相当于给予企业一笔低息贷款。至于免税等其他优惠政策,外资私有化企业适用《投资法》中的有关规定,如符合条件将享受相应的优惠。

四 私有化计划
2001年科政府重新启动私有化进程,列入当年私有化的企业有科航、前科旅游酒店发展公司所属酒店、科国际工商银行等12家,其中科航已于2001年6月私有化。2002年计划对以下10家企业进行私有化:科棉花公司、科纺织工业联盟、科糖业公司、非洲糖业公司、非洲橡胶种植公司、科棕榈油公司、科银行公司、科国际工商银行、科纺织公司、非洲出版发行中心。另有10多家国有公司已经列入私有化计划,等待感兴趣的投资者参与(见附表)。

五 建议
科特迪瓦对私有化高度重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已承诺提供资金支持。建议我国企业根据自身的实力和优势,选择有市场、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适当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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